招标采购
资讯:翠湖南路 98 号食堂生鲜果蔬调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BXCSZQ25120019)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翠湖南路 98 号食堂生鲜果蔬调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0 万元, 招标人为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采购预算:180 万(5 万元/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翠湖南路 98 号食堂生鲜果蔬调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翠湖南路 98 号食堂生鲜果蔬调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 还应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财务独立核算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中国公民)。供应商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 3 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前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凭证。依法免税或者无需缴纳社保的, 须提供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
(7) 资质条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若为经营商, 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8)信誉要求: 信誉情况良好。供应商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 当前: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并亲笔签名。;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领购,详见磋商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七、其他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翠湖南路 98 号食堂生鲜果蔬调料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 对该项目所涉供货及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就上述采购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食材供应商。
2.2 项目编号: BXCSZQ25120019
2.3 采购范围:省政协委员活动中心食堂所需部分食材供货及配送等服务。详见下表序号 产品/食材名称 单位/数量 合同期限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采购预算
1 翠湖南路 98 号食堂生鲜果蔬调料 分批交货 3 年 符合采购人(使用方)要求 昆明市翠湖南路 98 号 5 万元/月
2.4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现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并满足采购人(使用方) 使用需求以及验收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财务独立核算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中国公民)。供应商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 3 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前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凭证。依法免税或者无需缴纳社保的, 须提供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
(7) 资质条件: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若为经营商, 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8)信誉要求: 信誉情况良好。供应商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 当前: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并亲笔签名。
3.2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3 为防范食材集中供应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在省政协委员活动中心部分食材采购项目(一)各标段中标且已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12-31 09: 00 至 2026-01-08 17: 00,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 云南
4.3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适用】: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上述获取期间和地点,持下述资料现场报名和领购纸质磋商文件。包括:
(1)供应商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经签名的扫描件);
2)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件及经签名的扫描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经签名的扫描件)
4.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套,售后不退(项目终止除外)。不邮购。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26-01-13 14: 30(北京时间,)地点为: 云南省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适用】:供应商须于竞标截止时间前,专人现场面呈:【 √ 】纸质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电子版(U 盘,附在纸质正本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拒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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