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龙门东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龙门东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龙门东路)施工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60099.78元,招标人为信阳豫东南数字化产业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960099.78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龙门东路)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龙门东路)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6其他要求:
3.6.1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对投标单位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资质状态进行复核)。
3.6.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1日00时00分到2026年01月0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龙门东路)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豫东南建公开招标SZ(2025)009号
2.3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最高投标限价:5960099.78元
2.5项目建设内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龙门东路)规划用地约11亩,全长308米,宽度24米。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共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含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2.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1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定性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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