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212044 万元,招标人为成都恒耀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2.5 比选范围:主要包括新建 630KVA+400KVA 箱式变电站两座、电力电缆敷设、电力排管安装、检查井砌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1.4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1.6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参加比选的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7 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参与上述任 1 个标段比选活动,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1)方式一:通过线上获取比选文件时,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2)方式二:通过线下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现场报名。(3) 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比选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 1 个月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1 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 个月的可少于 1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 1 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4.2 比选人不提供除 4.1 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4.3 比选人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1-510181-04-01-222442】FGQB-00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恒耀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幸福街道新联社区。
2.3 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都江堰市幸福街道新联社区,占地面积约 45 亩,计划新建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82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604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1600 平方米,同时对周边道路及绿地等进行提档升级。项目总投资为 79200 万元(包含土地款 6674.6483 万元)。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5 比选范围:主要包括新建 630KVA+400KVA 箱式变电站两座、电力电缆敷设、电力排管安装、检查井砌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1.4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1.6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参加比选的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7 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参与上述任 1 个标段比选活动,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 0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方式一:通过线上获取比选文件时,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方式二:通过线下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现场报名。
(3) 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比选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 1 个月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1 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1 个月的可少于 1 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 1 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4.2 比选人不提供除 4.1 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比选人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1 月 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成都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工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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