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金公司超低排放及镍铁冶炼完善工程之新增红土镍矿烘干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中金公司超低排放及镍铁冶炼完善工程之新增红土镍矿烘干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金公司超低排放及镍铁冶炼完善工程之新增红土镍矿烘干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117万元,招标人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金公司新建红土镍矿烘干机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2条单条线额定生产能力210t/h(干矿)的烘干系统,包含1套大块镍矿破碎系统、DK2#胶带机、GL1#胶带机、GL2#胶带机、HYD3#胶带机缩短及增加上料斗改造,三电以及控制系统、公用配套设施、建筑、消防、照明、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以及其他配套必须的新建和改造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金公司超低排放及镍铁冶炼完善工程之新增红土镍矿烘干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金公司超低排放及镍铁冶炼完善工程之新增红土镍矿烘干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②具备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个220m2烧结系统或烘干机或烧结机配套料场系统新建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
3.4信誉要求: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0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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