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 江苏中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 江苏中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320000A01000AMF)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中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5.801000万元,采购人为徐州高新区推进现代化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中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中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且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拆除施工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提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15日10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徐州
七、其他
江苏中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000A01000AMF
项目名称:江苏中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801.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且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拆除施工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信用徐州”网。
(3)查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26年01月15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甲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徐州市
3、方式:请携带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若自办理投标相关事务的,不需出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15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1月15日上午09点30分-10点00分
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上午10点00分
3.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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