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月最新招标》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外送标本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月最新招标》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外送标本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外送标本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85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外送标本检测项目,1项:其中001包普通临床检验,每年预算22.49万元,002包特殊临床检验+病理,每年预算17.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通临床检验;(002)特殊临床检验+病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通临床检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6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
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1、提供有效的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
12、提供PCR/基因扩增技术实验室备案证明;
13、如涉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当具备《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
(002特殊临床检验+病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白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6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白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1、提供有效的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
12、提供PCR/基因扩增技术实验室备案证明;
13、如涉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当具备《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采购文件:300元/包(人民币)。发售时间9:00—12:00,13:3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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