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疆科技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科技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科技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科技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科技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科技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为白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近三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等,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科(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正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5日10时00分到2026年01月0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售价:500元(获取文件请按照资格要求准备报名资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11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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