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采购公告
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836.83万元,招标人为沈阳绿色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前屯镇。固废产业园已建工程包括6#厂房,建筑面积33848.86 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324827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29553.03平方米;11#建筑垃圾厂房,建筑面积16442.41平方米及部分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城巿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设计部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
(4)施工部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供应商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售价500 元每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3月28日前完成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本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将原有固废产业园中现有物料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筛分为素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物料的场内倒运,场外运输及苫盖等工作,满足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将固废产业园中的原有建筑工程进行修缮,包括但不限于对未施工完成的建筑主体根据结构检测结果和功能完善进行续建或修缮对原有厂区的相关配套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围墙,绿化,永久电力,给排水,排污,消防,地磅,门卫室等与厂区功能完善相关的一切内容进行续建和修缮,满足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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