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中日友好水厂(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市中日友好水厂(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ZB-20260126LVV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中日友好水厂(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日友好水厂(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BHZB-20260126LVW;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0;预算金额:7318061.23元
2.5 建设范围:长春市中日友好水厂(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劳务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劳务分包资质》;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7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5日9:00至2026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报名须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劳务分包资质》(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热点信息
-
2026年发布: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第一标段机械抛洒...
-
2026年发布:江苏苏州鼎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竞争性磋商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