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SZB-2025-139(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高投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宜昌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宜昌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受宜昌高投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生产药剂一批,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合同履约期限:1年。分批供应,招标人根据需求通知投标人供货,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4、标段划分:
|包号|标包名称|包含种类|预算金额(万元)|
|----|----|----|----|
|包二|危化品类|硫酸、双氧水、次氯酸钠、液碱、非氧化杀菌刹、盐酸、还原剂、阻垢剂、柠檬酸|600|
|包三|液氧类|液氧|1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特殊要求:
包二:
(1)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过氧化氢(或双氧水)、氢氧化钠(或液碱)、硫酸、盐酸、次氯酸钠】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包括硫酸、盐酸)。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类似描述),如委托其他单位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单位的上述运输证件。
(3)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包含硫酸、双氧水、次氯酸钠、液碱中的至少1种供货)以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及对应该合同累计不低于50万元的供货发票复印件、供货发票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情况的截图以及对应银行回执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以上资料不能完全反应业绩考核要求,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应清晰可见并反映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有类似业绩供货发票真实性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现场核验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核查信息与供应商所提供资料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若单项合同下为分批次供货,则总额需达到以上要求金额。
包三:
(1)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或液氧)】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类似描述),如委托其他单位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单位的上述运输证件。
(3)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包含液氧的供货)以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及对应该合同累计不低于20万元的供货发票复印件、供货发票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情况的截图以及对应银行回执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以上资料不能完全反应业绩考核要求,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应清晰可见并反映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有类似业绩供货发票真实性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现场核验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核查信息与供应商所提供资料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若单项合同下为分批次供货,则总额需达到以上要求金额。
注:
(1)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参加该项目下的多标段报名及投标,但仅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在多个标段中均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仅保留标段序号在前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2)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包一)中标人不得参加本次两个标段的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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