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2.项目编号:2026ZCZB0101
3.预算金额:18万元/年;
4.采购需求:完成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按照服务质量打分决定第二年是否续签;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2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时间: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邮箱获取;
3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PDF格式文件)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拔打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4售价:300元/套。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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