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GZYZC-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新野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5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0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GZYZC-2026-01
2、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
|1|XYGZYZC-2026-01-01|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项目|900000.00|9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实施地点:新野县境内;
(2)采购内容:新野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自动化处理系统(化学发光)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并同时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6)质量保证期:1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9供应商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应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代理人,若有作假,一经发现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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