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各团场20吨燃煤锅炉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团场20吨燃煤锅炉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BYJZ-2025-TF286)
项目所在地区: 兵团,兵团九师
一、招标条件
本各团场20吨燃煤锅炉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67团、168团、团结农场共计3台20吨燃煤锅炉拆除工程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各团场20吨燃煤锅炉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各团场20吨燃煤锅炉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国家有关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锅炉) B级 (安装、修理、改造) 以上资质;
4. 其他资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的信用行为: 在资格审查阶段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1月06日10时00分到2026年01月08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 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法人亲自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2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12时00分
开标地点: 新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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