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最新招标: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吉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串湖污水处理厂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3340.80KWD/交流侧装机容量2800KW,拟安装640Wo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5220块,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线缆等。
2.4 招标范围:光伏发电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建筑工程(质保期光伏屋顶区域防水维护)。
2.5 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折扣系数:0.8;施工折扣系数:1.0。
2.6 计划工期:2026年4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2.7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同时,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二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已完成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一项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参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在职社保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加盖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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