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最新招标: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BCDL-2025-44)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漯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16100.00元, 单价不高于570元/车, 招标人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服务, 每月按实际清运车数结算。两年服务期限, 按每年365天, 每天平均一车(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 416100.00元, 单价不高于570元/车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 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 供应商在成交后, 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 需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1月07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1月07日——2026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 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到河南领取谈判文件。
2.领取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验原件, 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河南漯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河南漯河市
七、其他
本项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欢迎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现将项目详细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项目编号: BCDL-2025-44
4.预算金额: 416100.00元, 单价不高于570元/车
5.最高限价: 416100.00元, 单价不高于570元/车。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项目;
6.2采购内容: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服务, 每月按实际清运车数结算。两年服务期限, 按每年365天, 每天平均一车(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3服务标准: 合格, 满足采购人要求;
6.4服务期限: 2年(2026年2月1日-2028年1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 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 供应商在成交后, 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 需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1月07日——2026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 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到河南漯河
2.领取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验原件, 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文件费用: 300.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时间: 2026年01月13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河南漯河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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