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武汉达安燃料电池试验室集装格氢气开口合同采购
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武汉达安燃料电池试验室集装格氢气开口合同采购
采购编号:DE26D-XB-HW-0001-01/DE26A1LHA002
2026年武汉达安燃料电池试验室集装格氢气开口合同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1次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武汉达安燃料电池试验室集装格氢气开口合同采购
1.2采购人: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满足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燃料电池试验室2026年度集装格氢气用气需求,氢气作为还原剂用于氢燃料电池测试过程中使用。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成交份额100%
1.7其它(如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该项目为满足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燃料电池试验室2026年度集装格氢气用气需求,氢气作为还原剂用于氢燃料电池测试过程中使用。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详见技术任务书
*2.5付款方式:本项目费用由甲方(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与乙方(成交供应商)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支付方式: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及承兑汇票(6个月),银行转账及承兑汇票比例为3:7。
(2)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将上个月内的费用报给甲方进行审核确认,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乙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在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当期费用。
(3)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甲方延迟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甲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2.6其它(如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审现场查询内容,如评审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采购人在评审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具有氢气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证有效期应至少覆盖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换证,需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证件);
(3)危险化学品、易制产品运输资质要求:
①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运输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③运输人员司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押运人员的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以上①-③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若采用第三方外包运输服务商,还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运输服务商的以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供应商与其签署的承运合同。
3.1.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类似气体交易业绩且合同金额(含税)及以上。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并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如为开口合同,需同时承诺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提供《东风汽车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2)-(17),以评审时现场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是方准。
3.1.6 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包件中的1个包件报价,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2供应商在2026年01月06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4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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