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发布: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发布: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C-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博罗县石湾镇悦心餐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提高职工用餐满意度,提升食堂肉菜质量,现需对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ZZC-2026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其他服务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1项
详见第二章3000000.00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年。
2.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
2)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资料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资料封面需注明本项目名称【石湾政府食堂厨房用品及部分原材料食材配送服务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资料】、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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