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发布: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辅助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2026年发布: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辅助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LBS-2026-PTWH-01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辅助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招标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辅助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详见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辅助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辅助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各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一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2日16时00分
售价: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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