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金平县马鞍底乡新路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金平县马鞍底乡新路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 2025-03-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DJ-B2025011。
项目名称:金平县马鞍底乡新路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59.939439万元。
磋商范围:1.新建1个200平方米的村民小组活动室(二层);2.硬化1个500平方米的村民小组室外活动场地(包含彩钢瓦大棚)。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地点:金平县马鞍底乡新路寨。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范要求,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响应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磋商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响应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磋商小组,若响应单位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磋商活动;
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1.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0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6.2 本公告期限为: 2025年03月18至 2025年03月25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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