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某单位智慧城市试验区数字孪生应用平台项目
2025年度公告:某单位智慧城市试验区数字孪生应用平台项目
江苏省 2025-03-18
一、招标条件
南京智能计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某单位智慧城市试验区数字孪生应用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京智能计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单位智慧城市试验区数字孪生应用平台项目;
2、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采购需求:本项目计划建设智慧城市试验区数字孪生应用平台:包含城市基础数据采集建模、监测数据汇集模块开发、城市排水管网孪生开发、管网健康度评价模型分析、城市内涝可视化模型分析。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项目要求”
4、总预算330.16万 元(含税)
5、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各项服务事项并向甲方提交相应成果。
6、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质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转账事由:项目编号+标书费
注意: 请投标人将该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联系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标书费付款转账电子凭证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全称+公司全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投标人联系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开好后会发至各位联系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9日上午09:30分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9日上午09:30分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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