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2026-2028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2026-2028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2026-2028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坐落于耿马县城南大路8号,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建筑面积872.5平方米(包括操作间、餐厅),高中部住校生2431人、走读生236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2026-2028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2026-2028年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凭证或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成交后税收相关业务,以税务部门要求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2.2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3 拟派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其中厨师应具有厨师资格证书)。
2.4 成交后供应商所采购的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品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5 成交后供应商所采购的主食材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6 供应商需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明类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2.7 供应商需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作出相应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响应文件开启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不是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以下证件: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中(1)(2)项提供原件,第(3)项需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审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嘉晖招字2026-03
2. 项目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2026-2028年度)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报价要求:本项目经营管理费为每年流水金额的10%,供应商的报价须不低于此比例,否则将不被接受。经营管理费以福利方式让利给学生,具体福利内容按照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流水金额以学校食堂实际销售数据为准,每月由校方财务部门核算并公示,接受监督。
5. 项目概况及经营要求:
5.1 项目概况: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建筑面积872.5平方米(包括操作间、餐厅),高中部住校生2431人、走读生236人。
5.2 经营要求:
(1)必须要有餐饮企业做支撑;
(2)严格服从学校的管理要求;
(3)经营范围为高中食堂中餐和晚餐;
(4)食堂安装人脸识别消费系统;
(5)成交供应商需单独设立水表,自行缴纳水费,安装分电表,按月向学校财务室缴纳电费;
(6)鉴于全县学校大米粮油由教体局统一招标,本项目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大米粮油必须向经教体局统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采购。
(7)对于现有设备、设施的补偿、折旧等相关费用,新成交供应商需及时与原承包方及采购人共同协商处理,顺利做好交接工作。
(8)因政策变化、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所有投资的设备设施自动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赔付(承担违约责任);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重大变故(如经营异常)或持续性违约行为(如未提供约定服务),即使合同未到期,采购人也可以依据约定或法律提前终止合同(若因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6.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未超过采购人设定的考核标准(如服务质量、合规性等),采购人可直接续签下后续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重大变故(如经营异常)或持续性违约行为(如未提供约定服务),即使合同未到期,采购人也可以依据约定或法律提前终止合同(若因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及爱国卫生运动相关要求。熟悉云南省教育厅“6T”实务管理规范,并严格按“6T”“互联网+明厨亮灶”等相关要求实行实务管理方式经营。
8. 经营准则要求:供应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如违反则承包方无条件终止合同。供应商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供应商在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应严格管理承担全责,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食堂厨师、服务、清洁卫生员的工资、保险、体检费及健康证等由供应商负责。
9. 采购经营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保证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饭菜价格优惠(每份饭菜价格),饭菜不得随意提价,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师生就餐;在食堂售卖窗口墙上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市场监管、卫生监督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10.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凭证或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成交后税收相关业务,以税务部门要求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2.2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3 拟派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其中厨师应具有厨师资格证书)。
2.4 成交后供应商所采购的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品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5 成交后供应商所采购的主食材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6 供应商需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明类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2.7 供应商需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作出相应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响应文件开启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不是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以下证件:(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中(1)(2)项提供原件,第(3)项需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审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恕不提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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