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最新招标:运营一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门系统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最新招标:运营一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门系统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运营一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门系统配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038740.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物资集中采购任务的通知要求,同时代运营二分公司、运营三分公司、运营四分公司采购2026年度车辆门广告配件。运营一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门系统配件采购项目是公司物资采购成本类项目,采购物资明细详见《物资采购需求一览表》,表中的采购数量为投标人报价所需要参考的数量,不作为与最终中标人签订商务合同后的具体供货数量,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月度或季度使用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物资采购需求一览表》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运营一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门系统配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运营一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门系统配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
(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
(6) 投标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关系企业,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或标段;
(7)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备轨道交通车辆配件供货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17时0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3038740.8元(其中:运营一分公司:12050410.80元;运营二分公司:33530.00元;运营三分公司:415800.00元;运营四分公司:539000.00元);
(2)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100%;
(3)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线路车辆段/停车场,具体地址以采购订单为准;
(4) 服务周期:
运营一分公司:①计划自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运营二分公司:计划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运营三分公司:计划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运营四分公司:计划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交货周期:下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
(6) 其他说明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招标结束后,由运营一分公司、运营二分公司、运营三分公司和运营四分公司分别与中标方签订各自公司的采购合同;
(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6-2028年车辆门系统配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货物的供货、出厂检测、包装、运输、保险、卸货、验收、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文件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9)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11)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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