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仁化县董塘镇新莲、新龙村农田灌排沟渠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仁化县董塘镇新莲、新龙村农田灌排沟渠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 2025-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SG25JC024
项目名称:仁化县董塘镇新莲、新龙村农田灌排沟渠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9,053.86元
最高限价(如有):63.905386万元
采购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数量 工期
仁化县董塘镇新莲、新龙村农田灌排沟渠整治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及“招标控制价”。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文件如有最新,按最新的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
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供应商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供应商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6.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 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箱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4月2日09点00分—2025年4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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