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景观中心2026年迎全运夜景灯光年度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景观中心2026年迎全运夜景灯光年度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DL-2026-C-010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观中心2026年迎全运夜景灯光年度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污水道桥、绿水道桥、泗水桥、三水桥、珠江道桥、延水桥、全运村桥、八里台桥、中石油桥等9座桥梁夜景灯光设施施行日常维护管理,通过日常维修维护,保证设施供电,确保中石油桥夜景灯光设施运行良好,八里台桥、长泰河7座桥梁安全可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景观中心2026年迎全运夜景灯光年度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观中心2026年迎全运夜景灯光年度运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 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 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 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 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 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
(3)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会议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打印,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一并归档(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9)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23日到2026年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用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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