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信数科算网平台技术服务咨询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数科算网平台技术服务咨询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数科算网平台技术服务咨询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CITCC-ZXSK20260303),招标人为中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需求为招标人提供算网平台后端开发、算网平台前端开发、算网平台软件测试、算网平台产品设计岗位人员的算网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需求书》。
1.2 项目预算:本项目计划资金金额为1000万元(含税)。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
1.4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所报岗位各级别人员费用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 需求书》);各岗位各级别人员费用单价均不得超过其单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设置任何一项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中标人数量:入围3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9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
3.3.1 现场获取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如拟按汇款形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
(4)税务信息表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电子版文件(应以U盘形式于购买现场提供或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上述全部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1)、(4)条的可编辑版。
3.3.2 邮寄方式获取
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本公告3.3.1条款所需提供全部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1)、(4)条的可编辑版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确认收到上述文件后寄出招标文件。
3.3.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经办人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递交地点(开标地点):2026年4月10日10点00分,北京市。
4.2 出现以下情形,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2 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2.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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