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粮食第一、第二融合发展项目包装万吨大米成品库及低温房式仓建设项目
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粮食第一、第二融合发展项目包装万吨大米成品库及低温房式仓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JLHS20260331)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粮食第一、第二融合发展项目包装万吨大米成品库及低温房式仓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40844元,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粮食第一、第二融合发展项目包装万吨大米成品库及低温房式仓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粮食第一、第二融合发展项目包装万吨大米成品库及低温房式仓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粮食第一、第二融合发展项目包装万吨大米成品库及低温房式仓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在资质和多专业资质已合并的,均可以正常参加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标准建设工程企业延续有关公告的截图,即视为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 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工程;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人在工作人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与投标无效近退休人员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本企业银行对公账户在投标截止前一个月转出为其发放连续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注册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投标截止日公司财务状况承诺书及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08日16时30分
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30分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
1. 项目编号:JLHS20260331
2.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粮食第一、第二融合发展项目包装万吨大米成品库及低温房式仓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院内。
2.2招标范围: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粮食第一、第二融合发展项目包装万吨大米成品库及低温房式仓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2026年4月30日 - 2026年12月30日。
2.4新建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包括2部分,分别为5座低温房式仓及6座成品库工程。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在资质和多专业资质已合并的,均可以正常参加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标准建设工程企业延续有关公告的截图,即视为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3.2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工程;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人在工作人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与投标无效近退休人员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本企业银行对公账户在投标截止前一个月转出为其发放连续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注册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投标截止日公司财务状况承诺书及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8日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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