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更新: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纳岔村委会蔬菜基地灌溉设施
2026年度更新: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纳岔村委会蔬菜基地灌溉设施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纳岔村委会蔬菜基地灌溉设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
规模:预算金额:5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纳岔村委会蔬菜基地灌溉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纳岔村委会蔬菜基地灌溉设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会影响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信封尺寸:A070×100×100+100×16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纳岔村委会蔬菜基地灌溉设施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吉耀(招)2026002
1.2项目名称:纳岔村委会蔬菜基地灌溉设施
1.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1.4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1.5采购范围:纳岔村委会蔬菜基地灌溉设施,其中主要建设内容为输水管网建设,200立方米水池建设1座,电杆安装。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1.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
②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中国企业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名单”,提供书面声明。以上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2.3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
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筹捐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3)其他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以下证件于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
3.3工本费: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7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3采购人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手 机: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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