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年度专家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2026年度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年度专家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年度专家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年度专家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招标人拟入围至少10家第三方专家公司入库(不超过20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访谈、线下访谈和会议演讲等形式的专家服务。
入围供应商数量及规则: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投标标20%(向下取整),至少10家最多不超过20家。入围供应商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数量*2。
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480万元(含税)。招标人不承诺在框架协议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协议期限(及后续续签期限内)的最高单价限价。
框架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一年,在协议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对协议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自动续期期限为一年。本协议续签不超过两次。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若确无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成立不足三年(含)的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与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纳税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和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情况;
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包含“企业名称”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内选择“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且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内;
提供承诺函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未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12、特别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框架协议/单次协议(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信托/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首页、主要内容、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及协议期内有效的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任意一份。单次协议须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单次协议复印件;
注:1)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
2、获取时间: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17:00止。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文件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整。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台系统。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编制、签章、加密、上传所需时间,尽量提前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本6文件、电子U盘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市(允许快递、邮寄等,不接受当面、因疫情等原因的递交方式,收件人请详见新机构联系人信息,邮寄的快递外包袋建议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如有)及投标人名称)。本项目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提交的电子版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与提交的电子版本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本为准。投标文件纸质版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前述递交地点,充分考虑纸质投标文件的在途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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