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关于@2025年度虞城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及维保项目
关于@2025年度虞城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及维保项目
河南省 2025-04-10
1.采购条件
虞城县人民医院2025年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及维保项目己经批准,采购人为虞城县人民医院。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医院2025年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及维保项目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采购控制价:500000.00元
2.4 服务标准: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2.5 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注: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
4.2 报名费:500元
4.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供应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3.2项承诺书(格式自拟);
(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次公告发出之日起;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备注:1.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2.供应商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3.自行踏勘现场。
5.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5.1 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磋商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于指定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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