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发布: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发布: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的生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为8000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4月22日00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盐城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的生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为8000万元。
2.2交货或服务地点: 江苏精益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2.3工期: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生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较高标准,且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5免费质保期: 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五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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