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四月最新资讯%省道S532水双线双合至鹤城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月最新资讯%省道S532水双线双合至鹤城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FY2026008
项目名称:省道S532水双线双合至鹤城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6465.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技术规品目数量(品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标的格、参数名称单位)(元)元)及要求省道S532水公路双线双合至详见招1-1.00(l工程鹤城段边坡标文件706465.00706465.00项)施工水毁修复工第二章程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由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532水双线双合至鹤城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532水双线双合至鹤城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证书,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6年5月9日上午9时00/00秒至9月20日00/00(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2026年5月9日上午9时0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9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时间:2026年5月9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会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③、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为支持鹤山市“百千万工程”建设,中标人须以自有资金配建不少于中标价10%的“百千万工程”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与“百千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指定单位通过另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具体配建事项。
同的形式约定具体配建事项。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振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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