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 灵璧县公安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
灵璧县公安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2025-05-15
1、致: 各潜在投标人 :
受 灵璧县公安局 的委托,对 灵璧县公安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电动自行车号牌共计约10万套,电动自行车号牌2.6元每套。(注:最终结算时依据采购人确认的各项产品实际供货数量和各项产品的综合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采购人确认的各项产品实际供货数量*各项产品的综合单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26万元。)。
2.3 项目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6 招标控制价:26万元(单价:2.6元每套)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3.4 其他:/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18:00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不接受报名材料。
4.2 报名方式: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箱将企业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邮箱。
4.3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9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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