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医院双院区净化、精密空调机组、新风系统机组 过滤器项目
2025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医院双院区净化、精密空调机组、新风系统机组 过滤器项目
天津 2025-05-15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双院区净化、精密空调机组、新风系统机组过滤器项目
2.项目编号:XCSD-2025-B-160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双院区净化、精密空调机组、新风系统机组过滤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36.80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零叁拾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0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磋商文件售价:100元/本。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5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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