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ZYZB-2025BS-23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 、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288000.00元/年,招标人为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提供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 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
件;②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
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进行查询核实,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被拒绝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15时00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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