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公告:花都区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花都区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MDZ1-2026-020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花都区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42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富都停车场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是选取一家单位为采购人负责管辖的10076个泊位提供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费用预算(即最高限价)为299万元/年(即每月为24.9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花都区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花都区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登记资料要求如下:(1)提供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请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 等文件复印件;(2)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资料: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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