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招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招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ZDL-NB-2026050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37.9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2026年度银H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磋商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磋商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gxzbvip518@163.com),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文件费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服务时间: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2个月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开启食材配送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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