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公告:廊坊银行数据安全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廊坊银行数据安全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河北省
廊坊银行数据安全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廊坊银行数据安全评估项目,项目业主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核心为我行提供全方位数据安全评估及体系建设相关服务,结合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银行实际业务情况,全面排查数据安全隐患,并完善制度体系、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强化合规能力,为我行数据安全长期建设提供支撑。
2.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周期:六个月。
2.4 招标范围:廊坊银行数据安全评估。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
3.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能力。
3.1.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廊坊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3.1.6 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3.1.7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8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1.9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1.10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3.1.11 投标人 2023 年 5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数据安全评估服务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如实提供可以证明以上案例的最终签订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买卖双方印章、主要内容、签订时间、正文第一页等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证明文件无效。
3.1.12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1.13 投标人不得做虚假承诺,若投标人在应标时做了虚假承诺,导致实施时(或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承诺了但未能实现服务要求,行方有权中止和中标供应商的一切合作,行方不对中标商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中标商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1.1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 日止,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 “领取廊坊银行数据安全评估项目招标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邮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PDF 格式)须有: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 2023 年 5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数据安全评估服务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如实提供可以证明以上案例的最终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买卖双方印章、主要内容、签订时间、正文第一页等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证明文件无效。
报名资料(加盖公章)需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送达或邮寄。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领取: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廊坊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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