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 吉林高新区新北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企业招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最新招标: 吉林高新区新北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企业招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HWZB-202605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市辖区
一、采购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吉林高新区新北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企业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吉林高新区新北实验小学校,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高新区新北实验小学校校外供餐企业招标项目;
2.2 采购内容:为学生和教职工供餐,每日配餐数量应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采购发包价:幼儿部10.5元/人/天(两餐一糕点),小学部10元/人/午餐,教职工4元/人/早餐,教职工10元/人/午餐;
2.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日期合同约定);
2.6 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指南及符合国家及行业食品安全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3.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4 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主体业态须含有集体用餐配送)及相关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
3.5 供应商须配备两名配送人员,且均应具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发的健康证明;
3.6 投标人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3.7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一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3.8 投标人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10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1 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3.12 投标单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资质证书、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一律按照本公告4.1的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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