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最新招标: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价:60 万元,本项目分为三个采购包,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采购包。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 “价格监测” 栏目《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表中零售均价的 100%。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05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05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1 日每天 9:00 时至 11:30 时,14:00 时至 17: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2.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领取方式:
3.1 现场领取: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原件一份领取磋商文件
3.2 线上获取:提交电子版(原件扫描件)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gxzbvip518@163.com邮箱,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联系人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 300 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5、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
七、其他
1、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存入 U 盘或光盘。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及存档,当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本为准。投标人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后果。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 2026 年 06 月 11 日 17:30 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4、本项目共分 3 个采购包,按采购包 1、采购包 2、采购包 3 的顺序开标、评标、定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不可选择。如同一投标人已中标前包的,则此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 2026 年 06 月 11 日 17: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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