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中规玄武岩(徐闻)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中规玄武岩(徐闻)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26ZC005-QY)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规玄武岩(徐闻)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2303.62万元,招标人为中规(湛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21786.4m2(约182亩,具体以政府土地证为准),为M1工业用地,容积率≥1.5,50%≤建筑密度D≤70%,绿地率5%≤GSP≤20%,建筑控制高度≤60米,建设内容包含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厂房、检测与控制中心、综合楼、研发楼、材料实验室等配套,总计容面积约183050m2(最终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项目总投资约11.03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规玄武岩(徐闻)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规玄武岩(徐闻)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5.1.1工程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5.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1.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
024)124号)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招标人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
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4)如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则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2.1允许联合体投标,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方及施工方、勘察方、设计方等,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4项人员不得兼任。
5.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一方为准。5.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5.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
5.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3)。
5.4其他要求:
5.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5.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5.4.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5.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到2026年06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A、本公告“五、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证明材料;B、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文件费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4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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