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运输公司2025年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运输公司2025年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5-23
(招标编号: CLF0125SZ07QY4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一、 招标条件
本运输公司2025年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230,000.00元;招标人为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2.1招标货物名称: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序号 | 车型 | 数量 (台) | 最高单价限价(元/台) | 最高单项限价(元) | 备注(上牌) |
1 | 杂项危险物品厢式运输车(4*2 7.6米厢车) | 2 | 380000 | 760000 | 珠海恺安 |
2 | 杂项危险物品厢式运输车(8*4 9.6米厢车) | 3 | 550000 | 1650000 | 珠海恺安 |
3 | 危险品半挂牵引车(车头) | 3 | 420000 | 1260000 | 深圳恺达 |
4 | 杂项危险物品罐式半挂运输车(30立方罐) | 2 | 280000 | 560000 | 深圳恺达 |
合计 | 10 | 4230000 | |||
备注: 1、本项目采购车辆分深圳、珠海两地上牌,粤C牌5台、粤B牌5台; 2、车辆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特定要求。所有车型须为国VI危险品底盘以上的车型,提供车辆出厂检验合格证书、道路运输安全达标公告等证书公告,确保满足车辆上牌、运营证办理所需材料,车辆上牌使用性质登记应为“危化品运输”,具体见招标文件对应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 |
2.2交货地点: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和珠海市东江恺安运输有限公司
2.3车辆上牌:分深圳、珠海两地上牌;
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且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的80个日历日内交付全部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上牌后的车辆(含运输在途时间),因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原因影响车辆上牌不按能期交付车辆,应提供书面说明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2.5本项目不允许只对单一标段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6其他:本项目实则为东江环保下属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珠海市东江恺安运输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共同招标,以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作为代表进行招标,最终招标结果由中标人分别与东江环保两家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签订方履行合同及承担完整且独立的责任,与东江环保其他未在合同上盖章的子公司无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作为投标人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合法授权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查询的拟投标车辆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配置、参数表】的查询截图。(须填写投标车辆信息表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须提供对本项目整体服务的可行性方案。对项目服务优化效果提出措施和相应的依据(方案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现场踏勘分析总结、项目供货方案、车辆总装方案等)。
6. 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深圳和珠海有售后授权服务点,并且能在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时间内(即48小时内)进行响应或处理(注: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点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等注册证明或者场地的产权或租赁合同证明)
7. 投标人须有同类业绩及服务经验(同类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且承诺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已验收。(注:提供至少3份2022至今同类业绩材料,以及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已验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限制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4日9时00分到2025年6月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 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2) 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进行购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9:0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建议线下获取)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
备注: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司邮寄投标文件(应有一定时间的提前量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快递单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需盖章签署《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在投标截止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
七、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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