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东风村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最新招标:东风村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YF-FWZB2026-02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风村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2万元,招标人为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东风村经济合作联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东风村卫生保洁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风村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风村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
(1)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本项无需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珠海市;
七、其他
1、项目金额:¥312000.00元。
2、报价上限:¥312000.00元,报价超过此上限视为无效响应。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最终订立的合同为准)。
5、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6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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