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木央镇懂昂村绿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木央镇懂昂村绿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XX-2026-05-2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木央镇懂昂村绿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9.44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预算金额:¥199.44万元,最高限价(控制价):¥199.339004万元。
2. 采购需求:
(1)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硬化7169.87㎡(18cm厚C25混凝土路面,15cm厚土夹石调型层);新建主干道路路沟盖板550m(利用现有道路及排水沟,增设沟坎,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盖上);新建路沿沟62.06m(300x300mm现浇混凝土路沿沟);挡土墙268.11m³(毛石砌筑);村内文化墙78.66㎡(现有主干道部分墙体,选择较为明显位置,墙体抹灰,喷涂文化宣传标语等内容)。
(2)村活动室改造:成品凉亭2座;风雨连廊1座;新建村活动室大门1座;水泥地面硬化347.78㎡;马尼拉草皮336.56㎡;金镶玉竹丛44.59㎡;金叶女贞灌木12.7㎡;旗杆更换1座;围墙顶部加盖水泥瓦104.49m;文化墙375.27㎡;鹅卵石花台4.602m³。
(3)美化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69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木央镇懂昂村绿美乡村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木央镇懂昂村绿美乡村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1年(2024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磋商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磋商申请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 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否则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书)。
3.6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公司近三年内(2023年—2025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3.7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发生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新农民工工资问题;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邮箱获取。需要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④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电子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富宁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富宁县
七、其他
项目概况补充
1. 项目编号:YNXX-2026-05-26
2. 项目名称:木央镇懂昂村绿美乡村建设项目
3. 项目建设地点:木央镇懂昂村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199.44万元,最高限价(控制价):¥199.339004万元
6.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7. 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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