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邯郸学院东、西校区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最新招标:邯郸学院东、西校区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YZBHD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邯郸学院东、西校区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邯郸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邯郸学院东、西校区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项目;
2.项目概况:邯郸学院拟引进第三方(投标人)负责按学校指定区域提供校区内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安装、雨棚安装和运营维护服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全部自行承担。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项目日常维修、维护、管理。
3.合同期限:自全部充电桩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六年,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施工、调试并投入运营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邯郸学院东、西校区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邯郸学院东、西校区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以一个月),或其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一项本项目3年及以上成功运营经验和同类业务成功案例(须提供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不得缺失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投标人如非充电桩制造商,还须提供产品使用授权书,加盖产品制造商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清单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以及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施工外包,需提供施工单位的授权书及施工单位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
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携带以下原件及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3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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