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6年度公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ZB202606060(CCGAS-ZB-2026-049)
1. 招标条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
2.2 服务范围: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及决算审核。
2.3 入围数量:2家。
2.4 入围期限: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2.6 服务地点:长春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造价咨询业绩(类似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 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成员配备3人及以上,根据项目特点和内容,配齐各专业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要求全部具有相关专业证书,人证相符。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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