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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长春市绿园区大营子片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资讯:长春市绿园区大营子片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吉林
招标人: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大营子片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长绿发改审批字〔2026〕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大营子片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项目管理;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绿园区大营子工业园区;
2.3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组织与参建各方协调管理:负责各参建单位日常履约监督、过程考核与现场管控,协助建设单位统筹管理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所有相关参建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及完善所有参建单位的合同;并负责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汇编,统筹项目竣工资料整编、工程档案规范组卷、验收归档及移交工作,并全面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青年路、长城街、福祥街、创新街、富强街、路达路、盛添路、建安路、荣祥路、海达路、兴盛路、长生路等共计12条市政街路进行管网综合改造,并对破损的道路进行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给水改造及雨污水管线分流改造;
2.5 预算金额:329.15万元;
2.6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档案全部移交完毕且相关工作全部终结止;
2.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全程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确保本项目全过程独立负责、全程履职、全程在岗。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潜在投标单位将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获取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彩色截图。
4.3招标文件每套 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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