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LZ-202502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社会投资:68632.73万元,招标人为林甸县云耕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
(1)勘测:勘察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采购:投标人如有制造的,须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书或授权代理协议或经销合同等)和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肥料登记证。一个制造商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投标,则其对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2勘测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4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长(施工员)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量)员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3.3信誉要求:
3.3.1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3.2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没有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3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6.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6.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5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7日18时00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者发送营业执照、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至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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