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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最新招标: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3月最新招标: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5.6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碧海海绵城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对对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十条道路、三个调蓄池排水管网产生的污泥进行运输及处置,污泥处置量约3152吨/年。污泥处置里可能增加或减少,据实结算。招标人不做污泥提供里承诺。实际结算里可能会大于或者小于计划的数里,不视为违约。本项目服务周期暂定两年。中标后先签订一‘年合同,若项目存续且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本次污泥运输处置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污泥处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金及实施过程中二次倒运、市容委收费、出泥地点至污泥接收点距离大于等于30公里的运输费、过路费(含高速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所在地政府关于污泥处置单位、去向等的相关要求文件(如天津的《天津市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表》入如所在地无此类要求,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规定的污泥处置去向证明或承诺。
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污泥处理处置业务的环评批复或环评验收报告,证明其具备合法合规的污泥处理处置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可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对污泥进行运输,须提供合作协议或委托协议(中标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委托合同),协议期限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受权人身份证原件。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服务期:2026年4月-2028年3月(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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