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3月最新招标:西安西电集团咸阳智慧园摆渡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3月最新招标:西安西电集团咸阳智慧园摆渡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DGY-6005-2026-0134/SDX-JT-H-26(011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集团咸阳智慧园摆渡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电集团咸阳智慧园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1(集团咸阳智慧园摆渡车采购):咸阳智慧园摆渡车1台;包2(集团咸阳智慧园直饮水设备采购):咸阳智慧园直饮水设备1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1(集团咸阳智慧园摆渡车采购);(002)包2(集团咸阳智慧园直饮水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集团咸阳智慧园摆渡车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为生产制造商的承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并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所投货物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份(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含订货单)及发票或合同(含订货单)及用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被中国西电集团/中国西电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谈判;
(2)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3)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4)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谈判相关事宜;
(5)供应商需签署并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002包2(集团咸阳智慧园直饮水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为生产制造商的承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并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所投货物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份(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含订货单)及发票或合同(含订货单)及用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被中国西电集团/中国西电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谈判;
(2)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3)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4)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谈判相关事宜;
(5)供应商需签署并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扫描件(按参考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②文件费支付凭证/截图(扫描附件2中付款码支付文件费,付款时备注260114+标包号+供应商名称)
③开票码提交凭证/截图(扫描开票码提交开票信息可开具文件费发票,在留言处备注260114+标包号+专票或普票)。
文件费18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包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完成交付与调试。
包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全部工作,且具备验收条件。
包1质保期:供货商对所提供的整车提供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量保证,对车辆电池提供5年质量保证,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以采购人签署的书面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
包2质保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以甲方签署的书面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工作。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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