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3月最新招标: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 卸煤棚(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3月最新招标: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 卸煤棚(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十三师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卸煤棚(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34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中鑫环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编制、前期报批报建办理、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卸煤棚(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卸煤棚(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进行招标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
设计企业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制造及安装资质:
制造及安装企业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
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4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4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在3年内(自2023年4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4.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4.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3其他
(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的,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的联合体投标都将被拒绝。
4.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5.其他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5.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5.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若设计负责人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还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具有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须同时提供业绩和社会保障资料等证明材料,证明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资格要求)。
5.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其他:
5.5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5.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信息为准);
5.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如2026年3月25日开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2023年3月25日,余同)无行贿犯罪记录;
5.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3月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0日10时00分到2026年04月09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项目名称(全称)、开票信息(word版本)及开票类型(专票或普票)。
请在以下时间内电话联系并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9 日,每天上午10:00 至13:0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
文件费:500元/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请各供应商先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后,将准备的报名资料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0日11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0日11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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